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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气象台首页_杭州气象气象

tamoadmin 2024-09-26 人已围观

简介1.昨天杭州天气2.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9修改)杭州市气象台8日15时发布台风警报: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今天15点中心位于杭州以南582公里的台湾海峡,也就是在北纬25.0度,东经120.5度,中心气压96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10-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预计台风"莫拉克"未来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于今天夜里到明天早晨在福建

1.昨天杭州天气

2.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9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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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气象台8日15时发布台风警报: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今天15点中心位于杭州以南582公里的台湾海峡,也就是在北纬25.0度,东经120.5度,中心气压965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2级。目前台风中心正以每小时10-20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预计台风"莫拉克"未来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于今天夜里到明天早晨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沿海再次登陆并逐渐转向偏北方向移动。受其影响,预计我市今天有阵雨或雷雨,短时雨量可达大到暴雨,夜里起到后天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今明天最大东北风6-7级阵风8级,钱塘江口最大风力可达8-9级,请有关方面特别注意。据杭州市气象台15时40分发布的短期天气预报:今天傍晚到前半夜阴有阵雨,短时雨量可达大到暴雨,后半夜到明天阴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后天阴有大雨到暴雨。今天傍晚到明天东北风5级阵风6-7级并逐渐增大到6-7阵风8级。明天早晨最低气温24度,明天白天最高气温28度。明天平均相对湿度90%。 更新更快的天气信息,请拨96121。

昨天杭州天气

据杭州市气象台11月26日6时发布的较强冷空气消息说:北方有一股较强的冷空气正在东移南下,今天早晨5点它的前锋已经到达青岛-合肥-武汉一线,预计今天上午到中午起将自北而南开始影响我市,受其影响我市有一次明显的降温和北风增大过程,预计日平均气温的过程降温幅度可达6-8℃,今天下午到夜里最大偏北风力可达5-6级阵风7级,江湖水面最大偏北风力可达6-7级阵风8级。请各有关方面注意。市区天气预报:今天阴转阴有小雨,明天早晨到上午阴有时有小雨转阴天;明天下午阴到多云,后天多云。今天偏北风3-4级,下午起逐渐增大到5-6级阵风7级;今天白天最高气温16度,明天早晨最低气温7度。 更新更快的天气信息,请拨96121。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019修改)

杭州市气象台4月4日9时发布的市区天气预报:今天上午阴天,下午起阴转多云;明天白天多云,夜里转阵雨;后天阴有阵雨。今天东南风3级左右。今天白天最高气温16度,明天早晨最低气温10度。今天平均相对湿度55%。

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预警信号,应当遵守本办法。

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外的其他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为有效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而向社会公众发布的警报信息图标。

预警信号的名称、图标、含义及其相关防御指南,按照院气象主管机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 市、县(市)、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的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林水、公安、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教育、经信、文广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第五条 各气象台(站)负责本预报服务责任区内预警信号的统一发布工作。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第六条 气象台(站)监测、预测有突发气象灾害发生时,应当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台(站)、、声讯、互联网等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民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气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不得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市突发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的发布平台,以互联网发布、电视和应急广播插播、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数字电视全频道推送、手机短信全网发布等全媒体形式统一对外发布预警信息。第八条 广播、电视台(站)在节目播出时段内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对外播发;广播、电视台(站)在节目播出时段外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及时对外播发。

其他具备实时传播能力的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在收到气象台(站)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当在15分钟内对外播发。第九条 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播发预警信号时,应当使用规定的预警信号名称、图标,正确说明其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同时说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第十条 广播、电视台(站)播发预警信号的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1次,并应当随预警信号级别的提高相应提高播发频率,其中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的红色预警信号,其播发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4次。第十一条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应当加强预警信号及其含义、相关防御指南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对突发气象灾害的防范意识。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预警水平和防御能力。

农业、林水、公安、交通、城市管理、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医院等有关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参照预警信号防御指南,制订并实施突发气象灾害防御方案,避免或者减少突发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三条 气象台(站)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的,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拒不播发或者拖延播发预警信号的;

(二)传播媒体和信息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未使用规定的预警信号名称、图标,未正确说明其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或者未说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名称和发布时间的;

(三)广播、电视台(站)播发预警信号的频率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